「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」不納保切結書
依臺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及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財團法人、公益社團法人及公私立學校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」第十二條之規定,承辦單位應協助學員投保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拒絕投保者,乙方應請其簽立不投保切結書。承辦單位如未辦理上開保險,學員之損失或損害賠償,概由承辦單位負擔,已簽立不投保切結書者除外。承辦單位應協助校外教學課程參與人員投保旅遊平安險。若學員拒絕投保校外教學課程旅遊平安險,且未投保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承辦單位應不受理報名校外教學課程。
本人(學員姓名)於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報名參加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課程(課程名稱:),就上述事項已清楚瞭解,在此聲明不參加本學期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若就學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事故,概由本人自行負責,特立此切結書為憑。
上課期間若有任何戶外教學行程,本人同意自行投保意外險及自行負擔保險費用,若未投保以致喪失參加戶外教學之權益,本人亦完全無異議接受。
本切結書簽署人明確認知本切結書內容之法律效力,並聲明本人並未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。
此致
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
立切結書人:(簽名或蓋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中華民國年 月日
「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」未成年學員不納保切結書
依臺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及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財團法人、公益社團法人及公私立學校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」第十二條之規定,承辦單位應協助學員投保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拒絕投保者,乙方應請其簽立不投保切結書。承辦單位如未辦理上開保險,學員之損失或損害賠償,概由承辦單位負擔,已簽立不投保切結書者除外。承辦單位應協助校外教學課程參與人員投保旅遊平安險。若學員拒絕投保校外教學課程旅遊平安險,且未投保臺北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承辦單位應不受理報名校外教學課程。
本人(學員姓名)於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報名參加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課程(課程名稱:),就上述事項已清楚瞭解,在此聲明不參加本學期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險,若就學期上課期間若有任何戶外教學行程,本人同意自行投保意外險及自行負擔保險費用,若未投保以致喪失參加戶外教學之權益,本人亦完全無異議接受。
本切結書簽署人明確認知本切結書內容之法律效力,並聲明本人並未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。
此致
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
立切結書人:(簽名或蓋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:(簽名或蓋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:(簽名或蓋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中華民國年 月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