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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 · 行政規章資料庫

採購及器材借用流程

以同一份設備資料串接採購、建檔、借用、盤點、報修及汰換決策。

設備建檔與管理
一 核准採購依採購辦法完成需求、預算、核准、驗收與核銷。
二 建立清冊記錄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經費來源、保管地點及所有權。
三 編號標示依財產歸屬貼附財產或物品標籤;條碼為輔助管理工具。
四 定期盤點核對實物、位置與狀態,完成差異追蹤及清冊更新。

器材借用
一 提出申請填寫用途、時間、地點、品項及借用人資料。
二 審核排程確認用途、庫存、時段、安全及校外攜出需求。
三 領用點交核對編號、配件與功能,完成借用紀錄。
四 歸還結案清點、測試、註銷;異常時轉入報修或責任處理。

維修與汰換
一 異常通報停止危險使用,記錄設備、地點、時間及異常情形。
二 檢測分流判定可立即排除、送修、停用或涉及責任調查。
三 維修追蹤記錄報修項目、費用、次數、結果與停用期間。
四 分析決策綜合借用率、故障率、維修成本及教學需求,提出保養、增購或汰換建議。

紀錄原則

  1. 借用、盤點及維修紀錄應使用一致的設備編號。
  2. 條碼可提升查詢效率,但不能取代驗收、清冊、點交及責任紀錄。
  3. 設備資料涉及個人資料時,只保留管理目的所必要的姓名與聯絡資訊。
  4. 採購、報廢及財產移撥仍應依經費來源、所有權及上位規定辦理。